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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8月22日,据成都发布信息显示,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8月22日至9月10日。
在支持租住住房提取方面,《通知》明确,缴存人租住住房为未登记备案的,每月提取公积金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
据介绍,继今年1月全面、大幅提升租房提取限额后,此次继续针对性强化两方面租房支持,首先是提高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额度,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未登记备案租房提取,因为办理简便,99.5%的市民都采取这种方式,针对性提高未备案租房提取额度,满足和惠及了绝大多数租房提取人;二是考虑到已备案租房提取人数较少,以及需要强化已备案和未备案提取权益的衔接和统筹,故此次未调整已备案租房提取额度。
《通知》提到,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同期提取政策规定的额度基础上,再上浮50%。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关于强化生育支持要求的具体举措,提取额度参考了相关城市的做法。
此外,《通知》还显示,成都公积金缴存人在重庆、绵阳市域内异地购房,可按缴存地提取政策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受户籍地、工作所在地限制。据悉,这是深化区域共建共享和便民惠民的举措,在已经实现的同城化区域和成都、攀枝花提取互认基础上,进一步将该政策扩面至重庆、绵阳。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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